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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没有捷径

2015-11-16

德国飞机涡轮机的发明者德国人帕布斯·海恩提出一个在航空界关于飞行安全的法则。海恩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 000起事故隐患,这就是著名的“海恩法则”;海恩法则主要强调两点: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二是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    

如今“海恩法则”多被用于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我们很多人在对安全事故的认识和态度上普遍存在一个“误区”:只重视对事故本身进行总结,甚至会按照总结得出的结论“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大检查,却往往忽视了对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进行排查;而那些未被发现的征兆与苗头,就成为下一次安全事故的隐患,长此以往,安全事故的发生就呈现出“连锁反应”。一些企业发生安全事故,甚至重特大安全事故接连发生,问题就出在对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的忽视上。“海恩法则”对我们来说就是一种警示,它说明任何一起事故都是有原因的,并且是有征兆的;它同时说明安全生产是可以控制的,安全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只要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就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我们公司的安全生产中,我们一定要严格按照各工段的安全操作规程,认真落实执行;每一名操作人员都要明白,自己所操作设备的安全要求及注意事项;各级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严格要求,及时督查,事故不在大小,只要有一点预兆,我们就不能放过,要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生产的安全进行。    

从我们公司今年发生的几起工伤事故,我们不难看出,大多原因都是不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和不按要求穿戴防护物品发生的,所以事故没有捷径和侥幸;每一条安全操作规程,每一件防护物品,都是生产部门长期实践工作的经验总结,都是经历过实际检验的产物;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员工为自己走捷径没有被发现而沾沾自喜,为自己违章操作没有出现问题而洋洋得意,还有一些员工甚至把自己投机取巧的经验向其他员工传授,当时看似节省时间,减少了劳动强度,可长此以往,这种工作方式就习惯成自然,不规范的操作就会带来极大的隐患,一旦外部因素触发,就会造成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没有捷径,我们只有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才能确保我们自己的安全,确保公司生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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